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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13号)要求,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行政学院拟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初任公务员初步掌握公共管理、机关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务员行为规范、政府行政运作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新任科级公务员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素养,提升科学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二、培训对象

初任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新录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录用时间为20149月至20164月);20121月至20149月录用但因故未参加2014年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

任职培训的对象为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新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且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任职时间为20149月至20164月);20121月至20149月任职但因故未参加2014年任职培训的科级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初任培训时间约12天,任职培训时间约15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阳江市行政学院。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进行。拟通过专题讲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和参观考察等形式灵活开展。

(一)初任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

2、政策法规:《公务员法》、《保密法》、宪法、廉政教育、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3、素质能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公务员能力建设、公务员责任意识、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礼仪、公文写作等;

4、行政运作:中国政治制度、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等。

(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

2、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包括经济形势分析、社会政策与社会治理等;

3、科级公务员能力提升。包括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媒体)应对能力、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机关公文处理、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建设、演讲和谈话技巧等;

4、作风建设与党性锻炼。包括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政道德修养等。

五、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均是公务员法定培训的重要内容,《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第十七条:“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好学员参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填写好《阳江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阳江市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报名表》文本档及电子档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515日前报阳江市行政学院培训科。《报名表》可在市委党校网上(网址: )下载,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j3362793163.com

(三)课程具体安排和费用缴纳事宜另文通知。

联系方式:阳江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培训科: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362793;传真:3310784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阳江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

  2、阳江市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报名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江 市 行 政 学 院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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