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人社发〔2015〕328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5〕51号)精神,为做好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的全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单位全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核心进行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教育,包括宪法和法律的相关基础知识、法治思维的内涵与培养、依法行政的理念与要求、各国在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方面的先进经验等,以现实的先进典型激励队伍,用现实的反面典型警示队伍。
培训采取自学、专题讲座辅导及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
培训地点:阳江市行政学院报告厅。
四、培训考核
考核评定:总分100分=考勤50分(每专题课25分)+考试50分。
(一)考勤。由市行政学院按学员实际到课情况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
(二)考试。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命题,各单位自己组织考试。副处级以上公务员的试卷送市行政学院统一评卷,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试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卷,考试成绩统一送市行政学院教务科。试卷答案出现雷同的,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培训是实施公务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体公务员都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工作,严格按每期安排八分之一的公务员分8批参加培训,各期学员名单(附件2)务必于
(三)学员参加专题讲座须到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坐。
(四)请各单位于
(五)请各单位于
(六)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工作,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参训时间,须提前一周告知市行政学院并经同意(联系人:周银燕3363119)。学员参加培训的表现和学习成绩,由市人社局、市行政学院记入《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表》(附件3),作为公务员任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1、《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时间安排表》
2、《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学员名单》
3、《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表》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行政学院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