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全员培训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3〕46号)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2013年市直单位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阳组通〔2013〕72号)安排,为做好“为民、务实、清廉”专题的全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单位全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辅导、自学及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
培训地点:阳江市行政学院(与中共阳江市委党校合署办公)。
四、培训考核
考核评定:总分100分=考勤30分(每专题课10分)+考试70分。
(一)考勤。由市行政学院按学员实际到课情况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
(二)考试。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命题,学员按指定教室进行开卷考试。试卷主观题答案如有雷同,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五、培训缴费标准和时间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每人需缴培训费42元,资料费58元,共100元。请于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公务员参加“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培训是实施公务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体公务员都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每期安排八分之一的公务员分8期参加培训,各期学员名单务必于
(三)请各单位于
(四)请各单位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工作,填写《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安排表》(附件2)附电子文本,于
(五)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公务员“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全员培训工作,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员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会议、出访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参训时间,须提前一周告知市行政学院并经同意(联系人:苏明杰3362948)。学员参加培训的表现和学习成绩,由市人社局、市行政学院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表》(附件3),作为公务员任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请各单位统一收集参训学员《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于
附件:1、《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时间安排表》
2、《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安排表》
3、《2013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行政学院
二O一三年十月 日